其一,不動產證辦理問題。吉富苑小區于2012年建成開售之時,開發商聲稱一切手續合法,證照齊備,只要付清房款,均可及時辦理房產證。然后10年過去了,業主多次追問均以各種理由推諉扯皮,搪塞而過。
更離譜的是,全國如火如荼辦理不動產證的工作態勢,絲毫不影響開發商推諉。時至今日,不動產證如泥牛沉海,音訊全無。所以我們首先請求按照國家規定,在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下,開發商及時為廣大業主提供辦理不動產證所需的一切資料,協助廣大業主盡快完成不動產證的辦理,并做好如下事宜的解釋工作:1、為什么已經出售給業主的房子,會在2018年蘭州市中院拍賣平臺上掛牌拍賣?2、售樓之時業主所交維修基金,開發商是否存入物業賬戶?是否有挪用、貪污行為存在?
其二,今冬供暖問題。吉富苑小區因物業不規范,歷年取暖費均比同年同期高。去年更是達到了驚人的30元/平方米(普通居民家)。讓人驚掉下巴的是,今年夏天,在廣大業主不知情的前提下,物業違規將舊鍋爐以“不環保”為由拆除,據傳得補償款4萬元。既然要改造鍋爐,為什么整個溫暖季節物業默不作聲,當天氣突變,才惶惶然開槽施工?到目前為止,天氣日漸寒冷,小區的供暖停滯不前。
10月12日,物業告示要求業主自費安裝壁掛爐。然而小區水壓不穩,時斷時續,且大多房子早已完成裝修,改裝起來困難重重。有的家庭常年由老人居住,動手操作能力欠佳,壁掛爐取暖存在安全隱患,所以壁掛爐取暖確實不現實。
現在供暖的情況:只有十幾戶少數部分業主,在無法忍受寒冷的情況下,交了置購供暖鍋爐平攤費2859元,其他大部分業主用戶采取自行取暖措施,如架煤爐、買電暖等,存在嚴重安全隱患,要堅決與開發商撇清關系
環保固然重要,我們大力支持,但也要以民生保障為前提。在臨涇鎮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前提下,貿然“一刀切”搞工作,實屬不該。所以,我們請求政府部門實地考察,督促物業為小區購進新鍋爐或協調天然氣公司,按國家有關規定,妥善處理好天然氣入戶及今冬取暖問題。
其三,僵尸物業問題。吉富苑小區的開發商為本土人士曹某某。樓盤建成出售后,本應物業的進入要征得廣大業主同意,或由業主代表聘請合格的物業公司經營管理。但開發商因個人利益,以小區“小”“沒人經營”“常年虧損”為由,長期由其兒媳劉某代為管理,以“不繳費不充水電”為要挾,違規操作,不把業主當回事。
十年以來,物業作為極少,除了偶爾換換樓道燈,修補一下屋頂,聘請工人打掃樓道衛生外,其余均以收費為主:水電費、物業費、暖氣費。小區內其余一切服務,早已名存實亡。
既然小區物業虧損,為什么常年把持而不掛牌招物業或者通知業主選代表管理?一個物業連續虧損十年而依然堅持?為名為利?大家都清楚。所以我們請求政府部門介入,派工作人員審計并公開十年來物業的賬務,包括去年取暖費的支出、業主當初購房所交的暖氣接口費58元/平方米、維修基金40元/平方米、房產證代辦費300元/戶。
既然物業不作為,所有賬務清理完成后,我們將擇機組建新的物業或者請業主代表管理小區?,F因開發商已上失信人名單,財務狀況欠佳,如果物業無力返還幾十萬元物業收費款項,因開發商和物業是一家,故請求政府部門拍賣開發商留存于小區的門面房及車庫等財物。
寒冬季節,家中老人小孩如何安置?心急如焚,字字泣血,無奈之情,還請領導多為體察。如若本級組織不能解決問題,懇請領導向上級或者相關部門反映情況,盡快就上述事項作出妥善處理,聽民聲,察民意,解民憂,切實維護全體業主的正當權益。
來源:房地產市場資訊